情与理
中国戏剧的情节多以情理之争为主题。在情的一边是好人,在理的一边是坏人,坏人陷害好人,但终究失败。
典型的好人往往是不求事实真相,只讲情义不明事理的,善良得单纯得近乎愚蠢的人。
典型的坏人则是掌握并扭曲事实真相,善于利用似是而非的道理陷害好人以达到一己之私的聪明人。
情重于理,理轻于情是中华文化一大特色,所以好人重情以至于轻理,坏人轻情以至于利用歪理害人利己。
情和理都是“真”的展现,情理为什么不能彼此相容?
道一是真,道二是情,道三是物。在道,真内蕴含着理,并且真情物是同一体,彼此之间毫无分别。
在人内,一二三是合一体,其间有别并可分离。人的一是真,二是理,三是情,事实上真情理常由离而合。
理脱离真便成为偏理或歪理。聪明的坏人用来害人利己的就是脱离真的歪理。
情脱离真便成为盲目愚昧之情,愚蠢的好心人自然要受到坏人的欺骗和陷害。
情和理只有在展现真而成真情和真理的情况下才能做到情以理为依据,理以情为依归,才能根除人间悲剧。
真来自直观,理来自直译推理和逻辑推理。直观加直译推理产生真理。独断独行的逻辑推理产生偏理或歪理。
偏理或歪理正是坏人用来达到害人利己目的的有效工具。
直观的真打动人心而生情,但若没有真理的引导便会受到偏理的误导而堕入小我或坏人设置的陷阱之中。
由于直观的真不能掌控理和情以致造成损害,解决之道在于发展直观能力保证真对理和情的指导地位。
首先,需要认清和正视文化的以及个人生活中的情理之争,务必借重直观让真理情合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