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的极大等于极小――精奇的《合和大文化》(一)
哲学是需要穷根究底的,穷理必究其极。所有的理都应该从科学上找根据,否则就难免成为歪理邪说。合和大文化是哲学,更是科学,其所有立论均寻求科学性。在此,先从自然科学方面,说说合和大文化。
一、物质的极大等于极小
从科学实证上看,只能从科学实证上看,因为离了科学实证的任何学说基本上都显得无根,都是臆想。
从科学实证上看,极大物质是什么状况?极小物质又是什么状况?中国古人早就说得非常明白,就是“至大无外,至小无内”。一个东西的外面如果还有存在,它就不是极大;它的内部还可分,它就不可能是极小。只有大到没有外部,才是极大;小到没有内部,才是极小。注意了,这里的“极”,是极值,而不是过渡值,相对值。一个数N,它可以是无穷大或小,(+∞的N或-∞的N),但还可以找到比它更大或更小的+∞N+1或-∞N-1,所以,这个N,不是极值。
可以说,对于极大与极小,“至大无外,至小无内”,这话说得非常有理。当一种物质处于宇宙的任何时空、任何情况下,都是它本身,任何事物都被它包括,那么,它才是极大物质。另一面说法就是,当一种物质,在它的任何内部,都是它本身时,它才是极小物质。
什么东西“至大无外”呢?只有物理学上的场。即使象光量子这样小的物体的场――量子场,你也不能确定它的极限边界。老子说得好,“大象无形”。场当然是无形的。有人说,宇宙才是最大的,大约有170亿光年的直径。问题是,170亿光年以外的存在,那又是什么?这是说不清的。所以说,宇宙很大,但它还有外部,它不可能是极限的大。极限的、其大无外的“大”只能是场。
什么东西“至小无内”,同样,只有物理学上的场,它没有不可入性,它不可以再细分。实物是不可以无限分割的,它的可分下限是普郎克波长度,即10-34CM。为什么不说普郎克波长度是极小?因为在这个程度上,由于量子不确定原理,时空已经混淆在一起,这其实就是场的层次。爱因斯坦之后最著明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认为,它是泡沫状的。它是全域关联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场的最小波峰,波峰外的部分仍然属于它自己。场是连续的,不可分割的――我们所称的“场力线”,只是一个比喻,一个认识上的需要,而不是本质。
从上面的科学实证上看,宇宙的涨观和渺观是能够统一的,极大与极小是能够统一的,即统一于场,也就是说极大等于极小。合和大文化总结前沿物理理论后认为,“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的以太场,其涡旋波动形成一切事物、一切存在。
为什么不用莱布尼兹的“单子”,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中国老子的“道”等等,表述这个极限物质,因为这些概念不是科学上使用的概念,还难以跟自然科学概念统一。
有人喜欢用数学逻辑方式讨论,这也不错,但是,要知道两点:首先要知道生活之树常青,实际发生的才可*;二是所用的逻辑必须完备,不能以偏概全,否则仍然难免于一家之言,成为独断论,并与现实不相符。中国古人说的“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的道理,跟古西腊芝诺悖论一样,是与现实不相符的。
呵呵,谁用“1/x”这个数学式来推论一下“极大等于极小”这个命题。
先说到这里,留点余地给大家思问。